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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的草率酿就了日后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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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孙估计多跑了80多米,跑回孙家后,他立即“批评”了田原。说他不听话。 事实上孙海波选择的这位“鲁将”的确容易临时打乱孙的部署,在后来的“1.17”案件中,也是田原操之过急致使计划败裂。在小金鹤储蓄所抢劫案中,假若按照细心的孙海波的安排,田原记住了门要去拉这件事,后来的情况又会是怎样发展呢?就很难想象了。当天晚上,孙海波和他的弟弟孙海滔到田原家去了,这种聚会在他们讲很平常。但是,9点左右,公安局来人到了田家。这里面又涉及到六号民警段崇先。那天晚上,正逢段在六号所值班,不久接到市局打来的电话,紧急通知了下午小金鹤储蓄所发生的劫案,并且具体说明了一名罪犯的特征:男性,23岁左右,身高1.75米左右,上身穿一件黑色带灰白的半截呢子大衣,左眼有毛病,似“格棱眼”。命令各派出所立即摸查。所长郝亦堂马上安排段崇先与另一民警许先明下街工作。在段崇先印象中,28委5组的青年田原左眼是有毛病的,年龄、身高也相仿,于是他与许先明径直来到田家。 敲门进屋,他发现田原正与人聚会,晚上9点多钟开肉罐头吃,除田原的弟弟田雨,还有两个外人在场(后来得知是孙海波、孙海滔兄弟)。更惹眼的是,是在大屋门前挂衣架上挂着一件黑色带白半截呢子大衣。那时段崇先刚当民警不久,没有佩枪资格。不便于采取太强硬的措施。内心虽紧张,外表上作出放松的样子,随便问了田原一些情况。出了门,段崇先又留下监视,后遇见分局巡警队的几个人,把情况告诉他们,请他们配合将屋里的三个可疑分子带走。巡警们将枪上膛,随段崇先再次敲门,进去后,见里面的一个已经躲进煤棚(孙海波)。最后终将三人一起带往分局。在向阳分局的一间有玻璃隔断的房间里,民警命令田原、孙海波、孙海滔、田雨四人朝隔断处看,之后外间进来几个女的,朝里看。都知道这是辨认,进来的人中就有储蓄所的女营业员。孙海波回忆说,当时他和田原都非常害怕,认为一定会被认出来,并且感到再坚持不了半小时就会在讯问中承认犯罪事实。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女营业员没有认出他们,跟着他们被当场释放。 张昕枫要求查明当年轻易放走犯罪分子的情况。在“1.28”案侦查过程中对漏查田原负有责任的段崇先在一份“工作简记”中诉说:“回

    忆小金鹤(储蓄所)被抢案件,(当时)根据市局要求,(我们)将特征明显的田原、孙海波抓获,经工作被否掉。如(当时)查实就不会出现18万现金被抢及‘1.28’案件。”当时在分局负责辨认工作的同志解释,问题在于储蓄所的营业员对自己的眼睛太相信了,她们认为不会放过作案者,警方也就完全依靠了她们的目击印象。当事人孙海波则评论说:“另外,我们作案时穿着大衣、戴帽子、辨认时却没让我们穿大衣戴帽子,这样能破案吗?”以后,在鹤岗市公安局总结“1.28”大案侦破工作的一份正式文件明确表述过: 干警素质和业务水平亟待提高。对:“1.28”案件侦破的过程,反映出我们部分民警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不能适应对敌斗争的需要。一是一些民警侦察水平不高,对新形势下刑事犯罪的认识不足,在分析判断案情上有些问题没有认识到;现场勘察还不够全面细致;对重点对象的审查不够深入等问题。??特别是1991年1月25日,小金鹤储蓄所抢劫案发生后,当晚田原、孙海波就作为嫌疑人被抓到公安分局,但是分局民警只是简单地组织了一下辨认,辨认人说不像,就将田、孙放回去,没有进行审查。??孙海波的这段话(指孙的评论),对我们个别民警的智力水平和业务能力是一个极大的嘲讽。??上述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上反映的问题,在我们队伍中绝非个别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面对日趋严重化、智能化、暴力化的犯罪活动、民警的素质必须尽快提高。 教训是双方的。在孙海波一方,1991年1月25日的险遇也使他们惊愕不已,足有一年时间再没敢动,孙海波索性在家给姝姝看了好一阵孩子。孙海波总结了3条经验:“第一,田原被轻易怀疑,是因为他的“格棱眼”特征明显。以后作案,要尽量避免他公开抛头露面。必须露面,也要有伪装保护;第二,高连国的松不能再响。外面人传,抢储蓄所的人和杀高连国的人是一伙的,证明警察可以通过子弹查到枪的来源,今后只能用枪不放枪。第三,要作大案,人手和枪支都还要增添。”也许还有一条是他当时没有明确意识到的,即通过这次经历,他初次领略了受审的场面,增加了心理上的抗御能力。“1.28”案后他被抓进来,表现得镇静自如,险些蒙混过去,不能说不是过去经验起了作用。孙海波认为,看来一支枪不行,还要搞一支枪;两个人也不够,应该再找一个人。“经过认真的考虑”,他想到了邻居闫文宇。据他来看,闫文宇虽然表面上安分守已,收收水电费,内心里想发财的愿望并不比谁差,只是苦于没门路而已。这个人有头脑,工于心计,而且没有任何“前科”,把他发展进来,遇事有个商量,可增强不少实力。征得田原的同意后,他就开始试探。关于孙海波试探闫文宇一节,闫文宇的口供中有所涉及: 我和孙海波是从小的邻居,1991年在水电科工作,是学徒工,每月工资46.00元穿的也不好。那年秋天的一天,我到孙家玩,互相一看,穿的都挺差,就唠起了挣钱的事。当时孙海波做卖布的生意,挣不了多少钱,我们就谈到,做买卖不好做,原因是:一,本钱太小;二,做的人太多;三,门路不行,干啥都不好干。??就说到了铁路上拎包的事儿,也感到没什么意思。一是很辛苦;二是铁路上要有人;三是被抓住要出得来,为这事关几年不划算。??又想到去偷一些有势力有钱的,但现在谁家有钱都不放在家里,一旦抓住判几年还不如死了。??我们议论,干就干大的,得捞就捞一把!往死了干!后来,海波说,干啥也不如抢,抢最直接。当时,我也就这么想,但我也在想成功率怎么样。他就说,就看你敢不敢干。我历来认为,干什么事要找比自己强的合伙。琢磨一下,海波脑子挺好使,身体素质又好,就有点动心。他说:“你要想干,我给你找个点子最少七、八个(即七、八万的意思)。”我问:“在哪儿?”他说:“这你不用问。”我觉得七八个也可以了,就问用啥枪,他说用枪抢。我说上哪儿弄枪去,他说抢警察的枪。我说,过去鹤岗刘和、陈勇两个警察被抢枪,犯事儿的都被抓住毙了,抢枪风险太大。他说,你不抢枪上哪儿整枪去?我说,可以自己做枪。他说,那玩艺不好使,根本是小孩玩的。当时我想有钱的愿望比较强,想来想去又没有别的可选择,总不能活着不如狗,就同意了,说行。海波说,那行,你等着,我再找个人。过了几天,我正在班上干活(那时干车工),海波领着田原来找我。他们说来看看我,后来才知道,也是为了测验测验我。田原叫我和他掰腕子,我掰了,没掰过他,但也挺住了好长时间。他们随

    便又聊几句就走了。 又过几天,孙海波叫我上他家,田原也到了。我们谈来谈去,都有自卑感,觉得自己混得挺损,吃的不好,穿的也不好,不象个人样。因为有比的,没比的就没这事了。??我们聊得挺投机,可以说是相见相晚。接着,就进入正题了,都有作大案的决心,要抢,先抢枪。我提出来,过去民警刘和、陈勇的枪被抢,作案的都是被亲友检举出来的。刘和案是媳妇揭发,陈勇是朋友揭发。还有沈阳一起抢银行的案子,是因为内线没挺住,公安才破案的。所以,干这种事,只能自己知道,什么父母、哥兄弟都不能让知道,要回避任何人。他们俩也都同意。 接着,我们就研究上哪儿抢枪。决定不能在家门口抢,发案后不至于把自己放在警察调查的圈里。我们三个的家都在南山,所以不能在南山干。鹿林山和兴安交通不便,也不好干,还是老街巷的向阳区比较合适。这样就得码点子去。开始说田原去,后来考虑田原眼睛有毛病,容易上线,不安全,就决定还是由我和海波去。 从闫文宇的叙述上看,孙海波拉他入伙是没有费什么劲的。但假若孙海波看中了别人,闫文宇至今还是一个普通的、毫不起眼的矿山职员。闫文宇自以为他们这个团伙刚刚建立,自己是创始人之一,却没想到孙海波、田原两人在他加入之前就干过两起大案了。孙海波做得很老练,他装作一切都是刚刚开始,从头说起,把话题慢慢引上抢劫,得出抢劫是唯一出路的结论。他们要去抢枪,但他丝毫没有透露手中已经有一支枪。关于下一次行动的袭击目标,孙海波心里也有了点数,他计划选择矿铁派出所的人。他没有告诉闫文宇一起上街码点。走到矿铁派出所门口,他说这地方行。两人就在附近转,等到下班时间,在下班出门的警察里随便跟上一个,一直跟到家里。那天下班时从矿铁派出所里陆续走出的警察不少,杨坤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与别人的区别在于他刚好在犯罪分子们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出现在他们视线中。杨坤佩带的也是着名的“五四”式,从衣服后面就能看清。佩带这种东西无人敢惹。一旦有人惹上来就不是轻的。 杨坤个子不高,身体不算壮,几个人认为好对付,计划在路上干,干完就跑,还是谋杀高连国的方式。闫文宇是车工,这使他们有了改进作案工具的条件。孙海波不知从哪里捡来一块熟铁,拿到闫文宇供职的机电科,用机床切成两块,中间钻空,再用锉刀打磨,做成了两只铁护手。跟踪杨坤也用了几个月,名字他们从派出所的宣传栏上已经看到,但问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后来决定到杨坤家里干,选个晚上动手,可是又发现杨晚上常出门,最后便议定改在早上,早上风险大些,同时也更有把握。92年2月1日早7时左右,3个人来到杨家门口附近,眼看着杨妻外出上班,门开了,周围无人注意,就闯了进去。孙海波和田原握护手,闫文宇走在后面。 杨坤正在厨房里做饭,田原上去一把用胳膊夹住他的脖子,死死扣住。杨坤骂了一声,孙海波已挥起铁护手照他头部连续猛击。这种凶器,人被打几下就够呛了。孙海波摸他身上没有枪,就松了手进屋去找。田原还在继续打,并能听见受害者还在骂。孙、闫两人在卧室里翻箱倒柜地找枪,衣橱里的衣服都摘下来,枕头底下,被褥底下、皮箱里、纸箱里都找遍了,却没有发现武器。这时,在炕上睡觉的小孩醒了,看见屋里的情景就哭出声来。孙海波顺手抡起地上的北京方凳,照着小孩的头部就给了一下子。孩子的头让被子蒙着,凳子打上去打碎了。可见这一下子如何之狠。田原也进了卧室,代替孙海波去打那孩子,他是如何打的,用什么打的,孙、闫两人都没注意,他们继续找枪。 审讯中,公安人员质问孙、闫为什么如此惨无人道地杀害一个孩子。孙、闫回答说,一是因为孩子哭,二是因为3个人都没伪装,只戴手套,需要灭口。能够对一个孩子这样下手的人,怀着怎样的心态呢?常人很难理解。躺在厨房里的杨坤此时还没有死,也没有装死,他居然顽强地扶着东西又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这一下便决定了他的最后遭遇。闫文宇说:“他起来了,还得打!”田原便拿起护手又到厨房里去打杨坤,顺手就把藏在身上的手枪拔出来交给了孙海波。闫文宇问:“这不是枪吗、”孙海波说:“这是咱们自己的。”闫文宇问:“哪儿来的?”孙海波说:“回去再跟你说吧。”杨坤那天恰好没有带枪回家,所以他们找遍了房间也没有找到,只好匆匆撤走。杨坤和他的12岁的儿子则白白死于非命。关于谋杀杨坤的动机,孙海波在接受审讯时还有另一种说法。当审讯员问他去杨家前是否准备把杨打死时,他回答说:“当时就想把警察打到没有反抗能力为止,然后抢钱。警察没死算命大,死了算命短。”审讯员问:“没想到警察没死的话能认出你们吗?” 他回答:“我们进屋就突然动手打他,会把他打慒,即使不死,我们以后换了衣服,换了发型,他也不会认出来,所以我们不用化装。”“你们当时为什么没告诉闫文宇抢过第一支枪?”“事先告诉他,他要是听了害怕,撤出去不干,再把我们举报了,就不好办了。一起干完一把事再告诉他就没关系了,因为牵连上他了。”孙海波想得的确周密,事后,闫文宇问到那支枪是怎么来的时,他和田原才告诉他前两次作案的经过,还照实端出瞒他的想法。闫文宇想了想,也不能不承认他们的顾虑有道理。重要的是,在这次作案中闫文宇虽然没直接动手,也算是把自己和孙、田牢牢地绑在一起了。回到家中,他们把作案时穿的外衣和鞋子全部烧了。不像上次那样,抢完储蓄所还把呢子外套挂在显眼的地方。没有抢到枪,徒然暴露了一次,使孙海波有些不快,田原建议再干一次,闫文宇则提出,快过年了,公安局肯定又要组织“严打”,这段时间不能动。孙海波很欣赏闫的意见,觉得有了他确实如虎添翼。闫文宇不似田原,只知动手,他善于研究作案,买了一些法制材料,犯罪纪实,大案案例《刑事侦察学》等书籍放在家里琢磨。照他这样琢磨下去,鹤岗社会上没有安定的日子。正是因为杨坤的枪没有丢失,罪犯们只是顺手牵羊地掳走一些财物,警方才没有意识到“2.1”案件真正严重的性质。

    当初的草率酿就日后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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