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即时感?
难不成双方的好感度到达100,就可以成为传说中的好基友?
艾伯特连忙甩掉脑袋里令人雾寒的念头。
基佬什么的,有多远还是给我滚多远。
“等吃完早餐再一起去吧。”艾伯特同意了,又继续埋头写信,他会信里根据照片,描数关于许多关于霍格沃茨的事,这方面艾伯特是专业的,虽然很久没动笔了,但终究是昔日混口饭的技巧。”
弗雷德与乔治都没有打扰他,三人正在翻阅《标准咒语,初级》,寻找能够使用的魔咒,艾伯特说的对,油灯太沉了,还是应该掌握一些咒语才行。
几分钟后,艾伯特忽然闻到一股纸张烧焦的味道,他侧过头发现预言家报纸居然被点燃了,双胞胎正在那里上串下跳,试图将火踩灭。
“你们在搞什么鬼!”艾伯特把未写完的信放回盒子里,走过去打开窗户,让房间里的烟雾散去。
“乔治刚尝试生火咒。”弗雷德轻咳了一声,“报纸被成功点燃了。”
“你们还差点烧了地毯,别在房间里生火。”艾伯特没好气地说:“你们都还无法完美控制魔法,如果把房间点燃了该怎么办。”
“我觉得自己在魔咒方面可能很有天赋。”
“你是怎么做到的?”李·乔丹好奇的问道,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尝试施咒了。
“别再这里使用,去公共休息室,对准壁炉使用!”艾伯特没好气地将这群家伙打发走。
真是一群不省心的家伙。
“如果你们明天还想去霍格莫德村的话,最好学会发光咒,我可不想提油灯走密道,也别指望我会帮你们提那玩意。”
“好吧,我想你说得对,先练习发光咒,这咒语挺好用的。”乔治和弗雷德都认同艾伯特的提议。
与艾伯特最初使用咒语差不多,亮光无法长期持续,李乔丹甚至都还没有把魔杖给点亮。
“你们还不够专心,将注意力都击中在魔杖上。”艾伯特把盒子放回自己的床头边,看着练习发光咒的三人指导道:“挥动魔杖时不要犹豫,念咒语要清晰准确,初学者意志力要集中。”
“总觉得,你的口吻有点像教授,也许以后可以考虑往这方面发展。”弗雷德开玩笑地问道。
“我想还是算了!”
“为什么?”乔治很不解。
“因为当教授太累了,特别还要被一群皮小孩烦,我的耐心其实不太好,特别是除家人朋友外的陌生人。”艾伯特坐在床上,拿起桌上的魔方摆弄了起来。
“这是什么?”弗雷德一下子就被魔方吸引注意力。
“魔方,麻瓜的玩具,用来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记忆能力和反应力。”艾伯特随口答道,他玩这个,纯粹是无聊。
当然,顺便提高快速记忆与快速反应,经验虽说很少,但聊胜于无,而且还可以打发时间。
三人花了一晚上就掌握了发光咒。
只要肯努力,还是能够很快掌握简单的施法咒语,虽然他们使用发光咒还不够利索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