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暮睡着后呼吸会很浅,就算是凑近了也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可盛桉闭上眼,就好像能感受到温暮在他耳边呼吸。
“…它走进了森林,好像看到了兔子的身影,就想追过去,可是它想到,自己的毛发不够干净,眼睛也不够明亮,万一把它吓跑了怎么办。”
说到这里他真的止了声音。
然后看着屏幕上的画发呆,是温暮的侧脸,带着温暖的笑,光线很暖,衬得她的脸色更加温柔恬静。
她没再开口,过了好久,他才轻声道:“晚安,暮暮…”
语气含了一汪春水的柔情,像在心里碾磨了许多遍,又叹息一样吐出来。
可她听不到。
.
温暮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是在睡前好像在想,狼要吃掉兔子,为什么要管自己毛发干不干净。
第二天醒来时,她又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像做梦一样。
睁开眼没多久,就收到了盛桉的邀请,问她要不要一起吃早餐。
温暮想到隔壁的鱼丸,就问他:“可以带同事一起吗?”
“昨天的那个姑娘?”
“是。”
盛桉对她的初印象很好,当然没什么意见。
坐在餐桌上,旁边是温暮,对面是盛桉,鱼丸觉得自己像一个一千瓦的电灯泡,布灵布灵发着光。
气氛太尴尬,鱼丸就试图找话:“盛桉,你和温暮怎么认识的啊?”
“七年前认识的。”
“那么早?”鱼丸惊讶了,扭头看温暮:“你们是大学同学吗?”
温暮摇头:“不是,我大学在S市上的,我和他,是在我大二的暑假认识的。”
“后来呢?”
“后来就没再见过了。”
“啊?”
盛桉开口:“如果温暮不回来的话,我们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怎么会。”温暮的酒窝被挤出来:“这里是我家,我不可能永远不回来。”
他敛眸遮去眼底的情绪,淡笑:“那还好你回来了,不然就不会像今天一样坐在一起吃饭了。”
这句话没什么不对,可不知道为什么,温暮竟然有一瞬的恍惚。
下意识抬头看他,只见他依旧带着笑意,与她传来的视线交接,她接着垂了眸子。
鱼丸没注意到他们之间的气氛:“那就是说你们七年都没见过?”
“嗯。”
“那你去哪了啊?”
“大三作为交换生去了法国,接着又在法国读了硕士,这一呆就是五年的时间。”
“回来在S市呆了两年,因为爸妈的原因才回了Z市。”
盛桉的手指顺着杯子的杯沿滑动,清水映照不出他瞳孔的颜色。
“那你这在外漂泊七年也是挺难的。”鱼丸感慨道:“温暮你太坚强了。”
温暮摇头:“还好,刚开始去法国时会觉得很孤单,想家是难免的,后来就慢慢习惯了。”
“可是我觉得女孩子也不需要太过优秀,能养得起自己就好啦。”鱼丸偏头看她:“你不知道太优秀的女人很难嫁出去吗?”
温暮眨眼:“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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