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凡和聆妤惬意自在地在孤烟城的大街之上漫步着,这是许久以来难得的悠闲。
“凡少爷,我们不是要去找胤大哥和炽阳吗?”聆妤虽然疑问,但是却笑得很美。
“不急,时间早着呢!”夏凡笑着道,“我们还没在这城中好好逛过呢,正好眼下有钱有时间,还不赶紧把厄乘那个老鬼送咱们的十六万炼金好好挥霍一下?”
“凡少爷,虽然十六万炼金也不是小数目,但也要谨慎使用啊,如果用在修行上,也是会有很大帮助的。”聆妤笑着劝谏夏凡。
“修行什么的都无所谓啦,聆妤姐喜欢才是最重要的!但凡是聆妤姐看上的都买!”
夏凡随手给正好经过的一个不知卖些什么的摊子甩上一张金票,豪气地指指点点着道,“那个那个还有那个,买买买!全都打包送到升烟阁!”
“好嘞!”摊主登时喜出望外。
聆妤一把抢回那张金票,急道,“我根本都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才好奇看了一眼,凡少爷怎么这就要买?”
“你看上了嘛!咱们有钱嘛!”
“凡少爷,有钱也不是这么个花法啊!难道你跟钱有仇?”
“确实有仇,因为这笔钱咱们差点在千夜城里差点被厄乘那个老鬼搞死,我非把他这些钱花出个人神共愤不可!”
“凡少爷,金本无罪,祸由人生,这样胡乱用钱是会出问题的!”聆妤有些急了。
“好好!聆妤姐别生气,我不买就是了!”夏凡急忙道。
聆妤转颜笑道,“凡少爷,别怪聆妤啰嗦,只是聆妤从小受珑氏的教育,对金钱的观念有些严苛了,但是这也是珑氏一族昌盛千年百世不衰的根本所在。”
“珑氏?”夏凡见聆妤随口提起了珑氏,便趁势问道,“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氏族?既然人们称你三姐为公主,这么说珑氏是王族吗?”
聆妤摇了摇头,“珑氏从未掌握任何王权,并非王族,只不过人们对珑氏十分尊敬,所以那样称呼罢了。”
“但是总是听人们说孤烟城珑氏,好像整个孤烟城都是珑家的?”
“这样说或许也没错。”
“那也和王室差不多嘛!升烟阁也要听珑氏的指令办事吧?”
“也并不全是这样。”聆妤一边走一边说着,“不过珑氏的确在孤烟城和佣兵总公会的建立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所以佣兵总公会也一向以珑氏为尊。”
“有什么故事吗?”夏凡问道。
聆妤点了点头,娓娓道来。
“大概一千年前,也就是千夜王朝覆灭之后不久,那时大陌域一团混乱,很多人都希望能在那乱世之中崛起,所以便有一些人进入大陌域寻找传说中的大地之息。
那个时候人们并不知道大地之息的具体位置,所以就好像大海捞针一般盲目搜索。
而就是在那个时候,珑氏先祖不惜重金从某个地方换取了大地之息的秘密信息,确切掌握了大地之息将要出现的具体位置。
于是珑氏先祖找到了这里。
那时这里还是万里荒原,人踪绝迹。
而那些苦苦寻找大地之息的人们则仍在大海捞针,漫无目的地一次又一次与大地之息的正确地点擦肩而过,背道而驰。
珑氏先祖没有独占大地之息的秘密,而是在这里升起了一道孤烟,吸引着在无尽荒原之中盲目地消耗这生命的人们。
渐渐地,被那道孤烟吸引而来的人越来越多,珑氏先祖宣布了大地之息的位置,并且耗费巨资在此地建起了一座城,也就是如今的孤烟城。
而寻找大地之息的人们之中自然不乏佣兵,而且还占多数。
然而那时候的佣兵界是各自为营的散乱行当,于是珑氏先祖便出资在此组建了佣兵公会,为过往佣兵提供一应所需。
而后佣兵公会不断壮大,分支蔓延,便逐渐发展成了如今的态势,孤烟城的佣兵公会便被奉为佣兵总公会。
之后珑氏先祖又耗巨资建造了可以使人从万华秘境之中穿越空间而回的玄阵,从那以后孤烟城和佣兵总公会便一发而不可收拾,一跃成为大陌域之中举足轻重的存在。
而孤烟城和那个空间玄阵实际上都是珑氏的财产,佣兵总公会也始终由珑氏背后出资支持,所以人们便奉珑氏为孤烟城之尊,佣兵总公会也始终对珑氏言听计从,尊敬有加。
这便是珑氏和孤烟城以及佣兵总公会之间的渊源。”
听了聆妤的讲述,夏凡由衷感叹道,“原来珑氏走的是商业帝国路线啊!贵先祖的创业史也真的堪称业界典范呐!”
“珑氏一族中人确实鲜有修武炼斗之人,不过对御金之道却是生来必学。只不过聆妤没什么天赋,没学到太多的本事。然而聆妤的三姐确是此道的天才,无人可比!”
“珑三公主确实是非凡人物,不过能屹立千年不倒,长盛不衰,说明珑氏的经商之道实在是不同凡响啊!”
“聆妤很少关心那些事,所以也不是很懂……”
夏凡点了点头,看样子聆妤也不愿再多去想珑氏的事情了,夏凡便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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