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告:“我跟吴立霁相交多年,比你了解他,他不是理想的恋爱对象,更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他的朋友极少,我认识他少说也有十年,他对人极其苛刻,像机械一样精准,规律很难被打破。他甚至认为恋爱是拖延上床的时间,只会使男人变愚蠢可笑。他将昆虫串在长针上,看它们争扎并以此为乐,将昆虫的四肢拆解,观察它们机械运动,他是学机械着了魔的人,同学们都说他很变态。他的大脑组成与你我不一样,你主动追求他只会适得其反,如果他喜欢你,早就会对你下手。他决对不会因为你是何小姐的朋友,就对你手软,他睡了你,也照样是你朋友的未婚夫,你不要天真的以为他会怜悯而留在你身边。”
“我好想让他变成我的,上帝呀,请给我一个吴立霁吧!”芮雪越来越激动,执迷不悟,至今还怀念他的亲吻,他有力的手臂,她已经不满足于那种虚空的恋爱,她迷恋于他那种存在感。如果那次意外没有发生,她也许不会如此执着。“就算他有过其她女人,就让我成为他最后一个女人。现在就算是其中一个女人,我也愿意。”越是接近分别的时刻,这种渴望越强烈。
“你不会是因为忌妒何小姐,所以才这样做吧?”沈公子不禁对她的动机产生怀疑。
“当然不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不会因为我爱他,而改变我俩的关系。”
“不见得,你现在被幻想的爱情蒙弊了双眼,已经六亲不认了。”
“我就喜欢吴立霁那样的怪物,想与他一起,做一对怪物。”她就像飞蛾扑向火,恋爱中的女人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忠告。
沈公子只能看着这个蠢女人,去飞蛾投火,奔忙就死,说:“芮雪,我初次认识你时,觉得你有才情,有见识,又聪慧过人,没想到你竟然是个傻瓜。”
芮雪没有接受沈北星,沈公子更不是那种痴缠的文艺小青年,他与家里选定的人选——一位商界老板家的千金,一位北平名媛举行订婚仪式,同年完婚。
殷有容突然退学嫁人了,芮雪与小河都没来得及为她送行,她就再也不见了,仿佛毕业的离别时刻,提前到来,殷有容的消灭就是前奏。
胡同口外面,沿街有几家小商贩,早上和傍晚一些时段出现在街角,卖一些外地的小食。小河总会看见那对买陕西腊味肉夹馍的小夫妻,他们出现在附近已经两三年,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能看见。他们像是外地来的人,无钱顶得起店铺,但是他们很勤劳,在很冷的天气里,一天也不落下,推着架着小煤炉的木板车,准时出现在街角。
刚开始,两人像是刚刚结为夫妻,却又从不说话,相互瞧一眼就满心喜悦,眼角透着丝如缕的幸福。后来,越来越平淡,脸上并无喜悦或幸福,像是做了许多年的穷夫妻一样,他们扩展了生意,放了两张桌子,也卖稀粥和不加肉菜的烧饼,但他们一直没有变成有钱人,只是勉强糊口。那么年轻,更像一对同一棵藤上生的苦命兄妹,共同的命运,毫无怨言,沉默着做事,忍耐这寒冷的冬天。
卖早点并不需要付出热情,只需要平实地做事,本份地接过钱递出去东西,这对夫妻操持着外地口音,见熟悉的主顾便挤出一点羞涩的笑,并不说客气话。
小河等在旁边,观察这里发生的一切,才想起她搬进花家小院已经两年半。瞧着年轻的男人熟练地做事,年轻的女人默契地打着下手,将包好的肉夹馍递给她。
他们的炉灶旁,新添了一个刚会走路的小男孩,天气不太冷的时候,孩子就带出来用绳子系在腰上,一头系在桌腿上,他在摊位一边玩耍,陪着父母一起做生意。孩子用浓浓的听不懂的乡音叫他们时,女人回过头,脸上绽出难得一见温柔的笑容,仿佛她们是未曾背景离乡地讨生活,每天下了工,就收拾了回去故乡一样。
小河突然被这一对平民的夫妻感动,眼角突然湿湿的。
小河看着他们,觉得这就是婚姻的意义,在寒冷的冬天里一家人一起忍受着,为了身上衣口中食。她竟然是为自己伤怀,她回不去故乡,所以溶入了北平这么大的一个城市里,把这里当作她的家。有诗人说过:“你站在一个屋顶,看过十年的日落,那里就成了故乡。”她却只看过三年日落,就将北平当作唯一的故乡。小河突然羡慕那个小摊贩的女人,至少她在寒冷的冬天有所依靠,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对她是如此简单的道理。
而小河被扔在北平城里,无依无靠,连名字也不是自己的,却又突然受了荣宠,得到了去大学里读书的机会,写文章的机会,与文化人交往的机会,与人平等机会。她完全没料到能得到这么多。
吴立霁肯娶她,每个月给她家用,她没有期待过这么好的结果,至少她不用在这样的冬天,带着孩子挨冻,站在街角卖烧饼,吴立霁给她的远超过“嫁汉”的要求,可是她心里藏着易碎的梦,站在易碎桥上,如履薄冰。
为什么这一切,更像一场施舍?得到太多,让人不安!
一起面对贫穷也是一种平等的爱,原来自己不过是要嫁给引车卖浆之流,做贩夫走卒的妻。吴立霁太高不可攀,像是一个大恩赐,用双手捧着去接也不为过;又像大骗局,火坑,像是一股说走就走的春风。她还不足够强大,她抵挡不过这一季的春暖花开,没有信心,其实她自己才更像一场骗局,她每目自醒,审视自己的处境,竟然不相信能那么好。
小河太不安,心在摇摆不定,仿佛婚期逼人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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