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毛修思:
“嘿,你身手这么好,为何不参军啊。”
“参军?我不信神,对政教合一的军队没有兴趣。如果为了保卫家园,倒可以和他们并肩战斗。”
“嘿,凑巧了,我也不信神。”
毛修思的母亲劝两人,“只有对生命女神虔诚的信仰,才能让我们在魔族和冥界之旁幸存。
如果没有神的垂怜,我们人类早就灭亡了。”
“可是妈妈,你从小告诉我关于各种神灵的故事,但是他们在哪里呢,你亲眼见过吗?
我只看到王公贵族们利用宗教来麻痹我们,占我们的便宜。
关键时刻还弃我们而逃。
除了我们自己,谁都靠不住。信神不如信自己。
如果我当了国王,我会废除所有宗教,所有贵族特权。省下钱发展科技和军事。”
“嘿毛修思,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信神吗?”羽毛神情轻佻,“我小时候特别信神。我孤独流浪,靠市民们接济生存。我向神祈求他们给我一个母亲,给我一个父亲。他们不管。
我祈求给我一匹马,他们还是不管。
在我快要饿死的时候,我祈求他们给我食物和水,他们还不管。
那我只有自己拿啦,我当我自己的神。”
没想到羽毛是个孤儿,确实长大太不容易了。自己虽然没父亲,但有母亲的乳汁。
毛修思瞬间原谅了羽毛刚才偷自己母亲耳环的行为。
“羽毛,你现在靠什么生活?”
“我有开锁的手艺。无论什么锁都难不倒我。”
“小偷?!”
“别说的那么难听嘛,我喜欢不告而取,借了不还,嘻嘻。比起这个,我更擅长偷女人的心。”
毛修思怀疑打量羽毛。矮小瘦弱,身无一技之长,靠偷盗为生,其貌不扬。
“你在怀疑我?你要理解女人都要爱,都要关心。我恰巧喜欢为女人服务,嘴巴甜一些。”
“那你现在应该是单身一人吧?”
羽毛神色尴尬,拍了自己手掌一下:“我这手有职业病,总忍不住。在每个女人家里都呆不长。”
“还好逸恶劳,不事生产。胆小怕事,不保护女人。”
羽毛不恼,他习惯别人这种指责了。
“你后面这两句是错的。没有女人会把心交给那样的男人。我杀死过魔兽,不是为自己。”
“如果你没撒谎的话,”毛修思伸出手,“当我兄弟。但我接受不了谎言欺骗,尤其接受不了兄弟是个懦夫。”
羽毛伸手,两人紧握双手。“放心吧。面对敌人时,你会知道我靠得住。我重视女人和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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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牛角面具的两个士兵,提溜着用锁链绑住的钢盔士兵扔进大厅里。
大厅昏暗,只有一盏油灯如豆。
面具士兵们强迫钢盔士兵面对油灯跪下。
“解开他的锁链,去掉他的钢盔。”黑暗中一个男人语气轻松。
钢盔士兵去掉了钢盔和锁链,感觉浑身轻松,刚想站起来,被两个士兵重新按住跪下。
他低下头,看地上自己脑袋形成的阴影。
“听说你有五十三个士兵,要归顺我,做我的第三十三大队?”
“是,令人尊敬的尼采公爵。”
“那你有什么礼物呢?”
“礼物?”归顺者有些发愣,带着部下跳槽没有欢迎还索要礼物?
“爪塞,你别忘记了,你是被我击败的。你们的生命都在我的手上。”
“您要什么礼物呢?”
啃光了,只剩下核的苹果残体从耳边扔过,黑影里坐起一个男人上半身。
身材壮硕,神态悠闲。脸上却有一层书卷气。
军团长身份,暴戾的名声,学者的优雅,痞子的悠闲奇异综合在一起。
“我听说这片大陆上有口泉水叫生命之泉。”
爪塞摇头:“那个我不清楚,我只清楚附近皮特山的情报。”
“真的吗?”看爪塞想开口,尼采打断了他,“先别急着说话,来人啊,让牛头人把总祭司大人送过来。”
不一会,高大近三米高的牛头人提着祭袍中年人扔进大厅。
牛头人头颅像魔族的魔牛,身体和人类一样,就是高大许多。相当战士的一个半身高。
牛头人是尼采发家的本钱。
据说牛头人摧毁了尼采的家乡。但是无神论者尼采不信人类神也不信魔族神,利用牛头人智力的弱点反过来统治了牛头人部族。
牛头人部族提供源源不断的牛头战士在尼采麾下效力,才快速形成了尼采军团。
其实牛头战士的数量寥寥无几。这很好理解,就像抗战时外族部队还没我们的汉奸部队多。
“总祭司大人,”尼采坐着没有起身,“告诉我生命之泉的位置。”
“我不知道。”总祭司回答的非常决然。尼采微笑摇头:
“哎,又是这种回答。来点简单的,告诉我你们先知圣女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