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孟串儿紧紧攥在手里:“滚滚滚,这是老子的东西。”
“嘁,爷还不稀罕呢。”
李丰隆盯着孟串儿的手盯了半天,若有所思地问:“这是那个于小山给你的?”
孟串儿点头:“嗯,可能是一块有特殊寓意的石头。”
李丰隆冷哼了一声:“石头?呵呵,他够喜欢你的。”李丰隆的父亲是一位古董商人,精通的方向是明清玉器,但是顺带的红山玉也了解一些,耳濡目染的李丰隆一过眼断真假的本事还是比一般人强,那特么的哪里是什么有寓意的石头,那明明就是一块罕见的勾云纹玉佩,因为年代过于久远,都挂了血沁了,可以用来当传家宝的东西就这么轻易送人了。
孟串儿的脸忽然飞红——她皮肤不白,比较健康的肤色,妆前一般妆后惊艳,不至于倾国倾城,但是有一种野性的美。于小山有一次在电话里问孟串儿李丰隆是不是喜欢她,孟串儿都气乐了:“李丰隆还是小屁孩呢,懂个鸡毛喜欢。”
于小山难得一本正经地评价她:“你吧,长相先不论。不能聊,尤其不能深聊。要是还能看见你的工作状态还深聊,就完了。你别忘了李丰隆只比你小三岁。”
孟串儿仔细咂摸这话,特别想追着往下问点啥,又怕问不出来啥,就弱弱地用鼻子哼了一句:“你算看见我的工作状态了吗?”
于小山哭笑不得,这丫头的关注点完全不在李丰隆身上,而且敢情自己把心都交出去了,她还糊了八涂的,节奏都不对路了——他已经觉得说是自己的妞唐突她,而她却还在来回试探的阶段。也不知道平时那鬼精鬼灵的劲儿都哪去了,简直是蠢。
不过这也不能怪孟串儿,他原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丫头们有的都写在了那三本书里,孟串儿还清楚地记得在《北京我要如何和你说再见》那本书里,他一面扯着一个小明星小舞,一面搂着一个XX音乐学院的大提琴教授对人家姑娘说:“我们什么时候奏一曲属于我们的爱的协奏曲啊?”
然后当天晚上就把人家给弄上床了,最可恶的是他连骗都懒得骗,属于万花丛中光明正大风流的角色。于小山认为男女之事讲究一个你情我愿,骗和瞒就没意思了。就这么个货色,孟串儿怎么敢自作多情??
当天的电话扯了很久,临挂电话的时候于小山对孟串儿说:“我不仅能看见你全部的工作状态,我还跟你进行过比所有人都深聊的深聊,所以我是属于死得很彻底的那部分人。不过能死在你手上,是我的荣幸。”
这个话其实已经很直接了,但是由于孟串儿基于对“她意识里的于小山”有着过于顽固的主观判断,导致除了“我TM的现在特别想你”这句话之外,其它语言在孟串儿眼里都不叫表达感情。
不过这会儿李丰隆说“他够喜欢你的”,孟串儿瞬间忽略了石头不石头,一张脸忽然飞红,干咳了一声道:“我我,我做饭去了。”
张超望着落荒而逃的孟串儿的背影,拍了拍李丰隆的肩:“听哥哥一句劝,换个人喜欢,她名花有主了。”
李丰隆恢复了迷迷糊糊的样子撂下一句:“喜欢一个人是自己的事,有时候跟她本身都无关。”
那天晚上的酒喝得叫一个痛快,三个人喝了10瓶红酒,李丰隆的酒量这半年直线上涨,跟孟串儿比还是差很多,但是已经可以全程陪了。在战火纷飞的阿富汗,在不问明天不想过往的这个晚上,在能够相聚和可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现在,三个惺惺相惜,以命相托的战友用不是爱情的名义完成了一场宿醉。
喝多了的李丰隆面如桃花——这词儿形容男的不恰当,但是对他可以用这词儿,到后来问了孟串儿一句话:“你知道为什么每次你做危险的事情我都不拦着你吗?”
还没等孟串儿回答,李丰隆卷着舌头一字一顿:“因为无论生死,我都陪你。”
孟串儿很感动,她原来一直不知道为啥当过兵的人一聚会就唱军歌,送战友,驼铃啥啥的,然后不管多大岁数的老爷们都能唱的嚎啕大哭。一句战友大过天,那是真正亲身经历过的人才懂的感情,不是骨肉,胜似骨肉。
张超舌头没卷,但是明显话多了:“你知道为啥每次你做危险的事情我都拦着你吗?”
同样没等孟串儿回答他自己又说:“因为生我可以让给你们,死我可以替你。”
孟串儿举杯:“别TM总扯生生死死的,总把天聊死还了得,来来来干杯,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干杯!”
“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