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漂流物,条文有些漏洞,造成二种情况:
第一种:捡到洋落,按规定申报,可以得到20%的拾金不昧奖励。
第二种:直接磨掉原木上红色的油漆编号,变成无主洋落,这个无主洋落,只要依法缴纳50%的税金,就可以据为己有。我们大家肯定都是走第二条,加上有人专门收购洋落,连报税都免了,直接谈好一个价格,收购商会自己处理后面的所有手续。
……
活该我们捡钱,那天是周一期中考的第一天,考完明天还有一天,排球队是不训练的,我们几个来到了第三渔港西南边的土堤岸,准备忙里偷闲钓鱼,刚刚到了钓场,竟然发现几十根6米长,直径40-50公分左右的树干,载浮载沉的停在岸边。另外还有一根巨大木心有洞的树木。
重点是……上面除了原来的数字编号,没有其他发现者的标识,代表这样的原木,是可以占为己有滴!我跟阿劫仔、郭永强、缪泰元、吴荣文、刘宗文、林守财、黄仁元、庄名晃等小伙伴,立刻采取措施,我们几个人爬上漂流木,躺在上面,而阿劫仔跟郭永强回去落人,这个事情必须有大人出面!
郭爸爸,郑士官长都来了,村里这届村长郑士官长也来了,我们用斧头把原来红色油漆刨除,然后用凿子,凿出了澎湖二村几个字。这就是宣誓我们的主权占有!
……
然后就是大人去联系锯木厂,找人来估价购买,但是正是澎湖造船业的顶峰,所以对于木材的需求量大,可是我们发现的这17整根原木,不是渔船用的木头,而是印尼加里曼丹的花梨木,是用来打造家具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16根花梨木每根20000,本来以为最值钱的18米巨木,才卖了12000,合计332000元。吊车过来吊原木,中途有好多批人过来讲数,希望能分一杯羹,全部被眷村的大人,给挡了回去,开玩笑到嘴的肉,哪里可能再分出去?
回到村里分钱,这次有点小小纠纷,就是我们9个小朋友是发现者没有问题,但是过来支援的大人不好区分,贡献比例不好计算!几方家长谁也不服谁,我妈也来了,但是身为女人,她先听大家意见再说。
郭叔叔、阿劫仔爸爸主张他们功劳大,抗住了讲数人的威胁利诱,郑叔叔还拿出火头军的大劈骨刀来威吓黑道,他们两个人主张必须一人给他们分五万,村长郑士官长分2万,其他再9个小孩平分!
我其实无所谓,我对于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早就见怪不怪了,但是因为长期以来的公平分钱,在小伙伴里面有点威信,所以再没有结论时,大家都看向我,特别是富二代庄名晃,这也是不缺钱的主,
“叔叔,我们大家听听两光仔怎么说?”
我在老妈鼓励的眼神中,站到村办公室的凳子上,想了一下说:“不要让开心好事变成坏事,我主张分做两半,也就是33.2万分成两份,大人那份我们不管,由三位大人支配,小孩子家里有大人参与了,则不在小孩这里再分!”
所以分配结果就是我们小孩7人分16.6万,阿劫仔、郭永强由父亲在另外16.6万里面分!我们小孩一人2.37万,大人他们分成5份,郭永强家跟阿劫仔家各2份,村长郑士官长1份,结果皆大欢喜!洋落安心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