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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圣人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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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府饭厅。

    刘瑾、王华父子入座。

    常风道:“守仁常来我府上。王部堂却是稀客。”

    王华半开玩笑的说:“我要是常来贵府。我的那些文官同僚不得说‘瞧,王华这狗东西巴结上了厂卫’。”

    王华是个率真的人。

    刘瑾主动给王华倒酒。酒桌之上,给别人倒酒要么表示顺从,要么表示尊重。

    刘瑾内心深处其实很尊重有学问的人。

    他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以后我若真能权倾朝野,需要一批有学问、有能力的人替我办事,帮我治国。

    倒完酒,刘瑾开始跟王华攀关系:“我在弘治元年就有幸跟王部堂结识。论起来,咱们有十九年的交情了!”

    刘瑾对拿下王华为己所用信心满满。

    这些年,文官们跟刘瑾势同水火,见了面眉毛不是眉毛,眼不是眼的。只有王华见到刘瑾和和气气。

    且王华对刘健、谢迁一手遮天的做派很看不上,时不时透出不满的情绪。

    王华笑道:“我跟常都督也有十九年的交情。犬子跟常都督交情更长。他们成化二十二年就结识了。”

    王华这是在故意转移话题,把话题往常风跟王守仁身上扯。

    状元公是绝顶聪明的人,知道今夜这场酒宴的目的,很可能是刘瑾拉拢他入伙儿。

    常风插话:“成化二十二年,守仁老弟吃了我六个锅盔。我都怕他撑死。”

    王守仁感慨:“人生如梦。那时我才十几岁,一晃眼已是三十四岁的人。”

    刘瑾接了话头儿:“岳飞岳爷爷三十四岁的时候,都当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啦!就相当于咱大明的宣大总督。”

    “我知道,守仁老弟虽是文人出身,却有跃马疆场,建功立业之志。可惜如今是太平王朝,官员晋升主要靠熬年头混资历。”

    “你在兵部做个小小的武选司主事,实在是屈才了!”

    “据我所知,宣府兵备道出缺。宣府乃是大明九边的防御重镇,经常有仗打。我打算建议皇上,让守仁老弟补这个缺。”

    刘瑾深谙拉拢人要投其所好的道理。

    要搞定老子,先搞定儿子。你王守仁不贪财、不好色、不争名、不夺利。唯一的爱好就是钻研兵事。那好,我给你仗打!

    我把你从正六品升为正四品不说,还让你担任边塞重镇的兵备,让你可以施展所学兵法,给你实现人生理想的机会。

    我就不信你不动心!

    万万没想到,王守仁竟道:“刘公公,在下能力不足,从未有过边塞带兵的经验。宣府兵备道一职实难胜任。”

    王守仁心里清楚,接受了刘瑾的帮助,就等于投身了八虎阉党。

    王守仁是什么人?大明唯一的真圣人。早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了。这等小小诱惑,怎能让他委身于八虎?

    刘瑾有些发急:“能力足不足,要看皇上认不认可。皇上说你有这个能力,你就有这个能力。”

    “而皇上对我的建议,一向看重.”

    王守仁拱手:“刘公公抱歉。我怕害了宣府的边军将士。兵备道之职,我不敢接受。”

    刘瑾面露不悦:“守仁老弟为何妄自菲薄?”

    王守仁道:“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常风连忙打圆场:“既然守仁老弟不愿前往宣府,刘公公就不要强求他了。”

    刘瑾还是想做最后的努力:“这样吧。不去宣府,那就留京。我听说你们武选司的高郎中年老多病。我会建议皇上,下旨命高郎中致仕。”

    “你在武选司主事任上已经干了数年,对于司务门清。同时我会建议皇上,升你两级,担任郎中司官。”

    不愿去边塞打仗?我原地给你升官你总乐意吧?

    从主事到员外郎再到郎中司官。寻常的文官要苦巴巴的熬上十几年资历。

    我一句话就让你连升两级,够仗义了吧?

    刘瑾有一个错误的观点:这世上的任何人都是可以被收买的。

    王守仁不是一个能被收买的人。

    想收买日后的真圣人.就好比作者胖可乐想拿诺贝尔文学奖,白日做梦了属于是。

    王守仁还是刚才的老话:“在下能力不足,若担任武选司的司官,恐误了朝廷的武选大计。刘公公还是另觅良人吧。”

    刘瑾本来的计划是:先搞定儿子,再搞定老子。

    可一番言谈下来,他发现儿子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那就干脆不收买儿子了,直接收买老子。

    刘瑾不再搭理王守仁,而是转头望向王华:“王部堂,自弘治十二年徐溥致仕,内阁便是刘健、李东阳、谢迁三个人一台戏。”

    “皇上有意今年召一两人入阁,担任阁员。不知王部堂可有意乎?只要您点个头,我便去跟皇上说。”

    华夏历史上的文官,至高的追求便是拜相。

    大明的文官,至高追求便是入阁。

    大明虽自胡惟庸案后便无丞相,但入阁等同于拜相。

    我刘瑾这回算是下了血本了。你王华只要点个头,我直接让你入阁拜相。够仗义了吧?

    寻常官员想求我帮他们入阁,给我送再多金山银山我都不会多看他们一眼。

    可惜,有风骨高洁的儿子,就有风骨高洁的老子。这是王家的家风。

    你刘瑾想许以阁员高位,让我王华屈从于你,加入阉党?

    这真好比作者胖可乐想把《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全版权打包卖一个亿——门也没有啊!

    王华拱手:“刘公公美意,下官心领。然下官能力不足,若担任阁员,恐误了江山社稷、黎民苍生。您还是另觅人选吧!”

    这对父子说出的话像是一个模板套出来的。

    刘瑾眉头紧蹙:“难道王部堂嫌阁员之位还不够高?想担任次辅甚至首辅?首辅恐怕不行,次辅咱们可以再谋划谋划。”

    王华连连摆手:“刘公公误会了。下官连担任阁员都能力不足,怎能担任次辅、首辅!才能不配其位,必然导致误国误民误己。”

    “下官是个惜命的人。可不想最终误己,落得个身败名裂,身死人手的下场。”

    刘瑾拿这对父子毫无办法。这世上竟有不爱高位的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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