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场千秋大劫应该很快就能出结果了,不管是先天恶念的自己,还是先天善念的自己,那都是非常强大的,哪怕杀不死那个大眼皮子,镇压她个几十上百万年也是毫无问题。
想到这里,林小鹿吃瓜吃的越发开心,而刚吃到一半,上官哈密瓜忽然出现在他面前,手里还拿着一个信封。
“瓜媳妇,这是……”
“汤圆留的信,他失踪了。”上官哈密瓜将亚麻色的信封戳到林小鹿面前。
“上面写有叫你亲启的字迹,所以我们都还没看。”
闻言,林小鹿有些疑惑的接过信封,而不知为何,在摸到信封的瞬间,他的心里便咯噔了一下。
“要你聪明绝顶的大老婆帮你一起看吗?”上官哈密瓜蹲下身,眼巴巴望着信封,脸上写着“我很好奇,快给我看”八个大字,一旁的小玉儿也是探头探脑,催促着“哥哥快打开”。
冥冥之中感受到了信封的沉重,林小鹿迟疑片刻,摇摇头,站起身,扭头进了一间没人的洞府。
……
……
鹿哥亲启,笔者汉卿
鹿哥,我不知晓您何时才能够看到这封书信,毕竟我写信的时候,您已经去寻找玉姐了,而如果您回来的时候,发现我已不见踪影,请不要慌张,我可能只是死了而已。
当然,鹿哥应该会有一些惊讶与不舍,但鹿哥是江湖儿女,不必太过惆怅,酒喝三口就行,不用喝多。
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且非常高兴,所以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是怀着一颗非常激动的心情写的,毕竟,我要着手实施我的计划了。
简单跟鹿哥嘚瑟一下,我的这个计划是一枚丹药,一枚超脱六道,超脱于道的丹药。我会先杀死林知礼,夺走他体内的混沌原浆,然后用这些年收集的,包括天道尸体在内的一系列材料来炼制这枚丹药,而当所有材料炼制完毕,我会将丹药服下,因为这枚丹药的最后一味材料,就是我自己,我服药多年,仙武双修,同时还拥有混沌原浆的身体与灵魂!
鹿哥,写到这里,我已经激动的难以自拔了,因为到了那一刻,我这枚人形丹药,将会成为一种绝无仅有的存在。
虽然我自己也不晓得该如何形容这种状态,但理论上,我这枚丹药应该不会比归墟差,而且它拥有我的灵魂,是一枚真正有灵魂的丹药。
当然,这个时候,计划也只完成到了一半。鹿哥,您拥有混沌原浆,可以进入域外,直面域外之王,所以如果您看完这封信了,就请立即进入域外对付它,因为我应该已经和域外之王交手,并且成功被它击杀。
没办法,丹药嘛,只有消化了才会产生作用,所以我只有在死了以后,才能彻底发挥价值,永远留在域外,留在域外之王体内。
而在这之后,我就会一直潜伏在域外之王体内,然后等鹿哥动手以后彻底爆发,和鹿哥您里应外合,所以如果要对付它,这将会是最好,也是最后的机会。
这是我在八十年前就想出的计划,通过这么多年的准备,现在,也终于可以真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