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他喝着红酒在院子里疯闹到凌晨,直到隔壁邻居抗议。我们俩衣服都没换就扎在床上睡着了。
早上起来高跟鞋还穿在脚上,身上的红裙已经被我压的皱皱巴巴。他也一样,西装衬衫就像在洗衣机里面绞过一样惨不忍睹,顶着邋遢的鸡窝头和昨天斯文败类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我们互相看着对方同时笑出了声。
吃过早饭,冰箱里只剩两颗鸡蛋了,我就拉着他陪我逛菜市场。
我没洗头,头发简单绑着,也没换衣服,踢踏着拖鞋就溜溜达达要出门。他拉住我:“你就这样出门啊?”
“菜市场而已,都是大爷大妈,又没帅哥,不用注意形象。”
他眉毛一挑:“我难道不帅吗?”然后逼着我回去换衣服。我心想,既然衣服都换了,那干脆出去逛逛街吧。
他依我的意,带我来了南锣鼓巷。我很喜欢这种年代感强烈的历史街区,更何况有吃有喝又有逛。
我像个看新鲜的小屁孩儿一样拉着他到处走到处看,他略有无奈,但还是笑盈盈的跟着我。看到各式各样的小吃我就走不动,每种都要来点儿尝尝,很快手上就拎满了袋子,一边逛着一边吃着。
他皱眉看我:“黑爷我缺你吃缺你喝了?你怎么跟没吃过饭似的...”
我嬉皮笑脸的揽住他:“哎呀,又不经常出来。”说着就把吃剩的塞给他。我是每种都想尝尝,但是每种吃两口就够了,剩下的都交给他打扫。
他不情不愿,嘱咐我:“别买了,我都吃饱了。”
我被他逗笑,嘴上还糊着臭豆腐的汁儿,就吊着他的脖子踮起脚,在他脸上啄了一下:“辛苦辛苦,别浪费。”
逛了半天,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路过一家眼镜店时,我看看他的墨镜,突然想给自己也买一副,于是就抬腿往里进。
他拉住我:“干嘛去?”我告诉他我也想买墨镜,这样就能和他更像一对儿了。
他捏我的脸笑道:“满足你,跟爷走。”
开车一路回到家附近,我以为他是逛累了把我骗回来,结果他带着我绕到他家后面,那里有个没有招牌的店面锁着门。
他摸出钥匙打开锁,我走进去,发现这竟然是个眼镜店,墙上挂着的全是各种款式的墨镜。
“随便挑。”他靠在柜台上,一脸“老子家财万贯”的得意。
“这谁家的?”我奇怪道。
“当然是黑爷我的了。”
“你还有这么个产业呢?怎么没告诉过我啊?”我看着这些墨镜,都是千篇一律的黑。
他笑笑:“又不靠这个赚钱,不怎么开门。”他说着取下一副递给我。我一边戴上,一边问他:“你还有什么秘密是我不知道的啊?”
他想了想,在柜台下面翻了半天,拿出一把小提琴。调了几下音,微微鞠躬,问我道:“小姐,想听什么?”
我惊讶,没想到他居然还有这艺术细胞:“呃...什么都行。”
随着他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跳动、划过,一曲《梁祝》缓缓流淌出来。
他站在那里,随着音乐微微晃动,阳光从窗外洒进来,铺在他的脸上,映着他嘴角既表达自己陶醉,又能使别人陶醉的一抹弧度。
我早该想到的,他知道泰戈尔的诗,在德国有两个学位,看得懂古文字,会拉小提琴......一直被他放浪不羁的外表掩藏着,我都忘了他是个这么有内涵的人。
仿佛光阴流过,无法改变他的模样,得到的回应只有他桀骜的笑容,而他自己却能吸收无尽的营养。
此时的他,好看的像一幅画,惹得我不知不觉流下泪来。
曲毕,他笑我:“有这么好听吗?听哭了都。”
我心头涌上一股不知是何滋味的情感,引得我上前牢牢抱住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半天才憋出一句:“我真是捡到宝了。”
他哈哈笑,然后不出意外的毁了气氛,痞里痞气的说:“才知道啊,那就别把鼻涕抹我身上,当心把我恶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