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仿佛得到了什么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他转身离去,慢慢的走远了。
留下方飞语在原地,愣了半天。他似乎悟到了什么。那是熟悉的气息,在他毕业之后、失业之前,他经历过无数次的——相亲的酸味。
在他还是天之骄子、钻石王老五的时代,所有相亲全数以失败告终,有力的证明了他糟糕的情商,以及低下的幸运值(23)。
耸耸肩膀,方飞语继续他的跑步大业。
...
下午,方飞语在他的电脑上码字。他的写作效率比以往高了大约一倍,但因为日常事务繁杂,新书开了好几天时间,也才写了两三万字。
好在,书底下有了第一条读者留言。他正式摆脱了单机状态。
这部小说有着很硬科幻的书名,方飞语也给它挂了一个硬科幻的标签。这个读者显然也是一位很硬科幻的读者:
“作者君,你所写的这颗行星——既然你还没有给它取名,我就叫它速客星吧,取'不速之客'的意思。
既然这颗行星的直径比地球还要略大,为什么当它闯入奥尔特云的,地球上却无人能够发现呢?
以地球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已经能够观测到百亿光年外的行星,甚至能发现系外行星,为什么就不能发现一颗已经进入系内的流浪行星呢?
这个设定不太合理啊。”
方飞语笑了笑,他现在需要的就是这种能杠能较真的读者。他回复道:
“我们能发现遥远的恒星,是因为它们会发光发热,它们会发出可观察、可接收到的辐射啊,无论是光辐射、还是电磁辐射。
而系外行星基本都是通过间接法发现的,恰恰说明行星因为太暗、太冷,而难于观察。
你所说的速客星,也许已经在宇宙空间中流浪了很远的路程、很长的时间,表面完全冷却了,接近于绝对零度。就算放射出一点微弱的辐射,也淹没在了嘈杂的背景辐射里。
如果不是有人刻意把望远镜对准那个方向、仔细判读的话,在速客星接近到距离太阳足够近、能够反射相当数量的阳光之前,我们无法发现它,不也是正常的吗?”
回复完,方飞语又花了两个小时,更新了大约八千字。要加速更新了,他得加快进行他的下一步计划。
晚上,为了有饭吃,继续翻译论文。毕竟小说现在还没开始赚钱,以后能不能赚到钱,也还两说呢。
写完论文,锻炼,锻炼锻炼锻炼。
到了晚上九点半,他突然觉得内心一阵没来由的烦躁。这烦躁根本控制不住,而且越来越强烈。
那是该死的心理疲劳。
太阳系主任不是个虚职吗?本该闲得蛋疼的他,现在却每天忙得跟个陀螺一样。超凡耐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让他无休无止的工作,又让他不得不无休无止的工作。
可他终究是个人。就算身体上能扛得住,心理上也终究要疲劳的。
这该怪谁呢?怪旅行者?怪那颗该死的流浪行星?还是怪自己是个怪胎?...
冲向书柜,在里面一顿乱翻,把书丢得满地都是,似乎这样就能排出去体内的一些怒气。
在角落里,他找出一本封面泛黄的旧书:《因是子静坐法》
草草翻阅了一遍,方飞语跳到床上,盘起双腿,开始努力让自己放下杂念,陷入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