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职业的纨绔子弟,衣着光鲜亮丽那是必不可少的,油嘴滑舌也是不可或缺的。当然,最重要的是,公子哥需要一群懵懂无知的女孩的青睐!
以上三点格罗索全占了,所以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它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纨绔子弟,这一点可以很重要,也可以很可怕!为什么可怕,大家马上就知道了……
“你来草场找我吧,
美丽的姑娘。
我为你摘下了最美丽的紫罗兰,
我在草原里等你!”
哼着自以为优雅的打油诗,身披白熊皮披风(比披肩长,比斗篷短)的格罗索骑着白蹄草原马,潇洒地行走在古罗德堡的大街上。城里不知有多少女人喜欢他,为此他结下了许多仇敌,尽管他从未在意这一点——他是古罗德堡堡主的亲侄子,特拉维夫部落狂战士首领的小儿子,西卢黎王国合格的贵族子弟,没人会找他角斗的!
只不过今天,它忘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他的跟班被他甩了,为了去和某位小姐幽会,他甩掉了他的尾巴。
当下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光景,格罗索纵马打道回府,他认为这是一件极其安全、极其普通的事情,就像酒馆里必定每天都有醉鬼一样普通。
万万没想到,格罗索被一伙黑衣人盯上了,那群图谋不轨的家伙穿着黑色的斗篷,脸上蒙着面巾,躲在路边阴暗的角落里,鬼才认地清他。
转过街道,六个穿斗篷的家伙从天而降,撒下一张网,直接把格罗索抄鱼似的网了去。
“谁!……”格罗索大喊一声。
“咣当!”他还没喊完,脑袋就挨了一记闷棍。然后就混了过去,不过昏迷之前他貌似听到路人们的尖叫声,这让他稍微心安了一点,城里的警卫一定会被吸引来的。
半刻钟过去,格罗索醒了过来,可是他没有打草惊蛇,他继续假装眯着眼。偷袭者一言不发,扛着他在古罗德堡幽深的小巷里瞎转悠,不知道要带格罗德去何处。
偷袭者把格罗德带进了一座死胡同里,前方没有路了,格罗索继续假装昏迷,只要还在城里,他相信警卫总能找到他的,哪怕是他的尸体——扯远了,可这是事实。对于古罗德堡的治安,格罗索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占地三英亩不到的古罗德堡里可驻扎着一支战犬小队,一百六十多只战犬齐出动,用不了多久就会找到格罗索。
“永别了,怒风·格罗索!”一个偷袭者示意队友放下格罗索,他说的话格罗索很陌生,格罗索根本认不出那是谁说的话。不过,能喊出格罗索的全名,八成这六个偷袭者和格罗索的“情敌”有关。格罗索除了干花花公子这行是块料,其他的样样不行,除了“情敌”,格罗索想不到他还能得罪谁!
“永别?不不不,有话好商量,别杀我!你们要钱是不是,我有……”听对方的语气,那是要杀人灭口啦,格罗索不能再昏迷了。
“呦呵,你醒了!”
“别……”
“扔进去!”对方摆了摆手,两个偷袭者拉起瑟瑟发抖的格罗索,直接就把他往墙上撞。
格罗索脑子有点短路,要把他撞死就撞死呗,为什么要说“扔进去”,难道是把他扔进地狱去的意思?想想也是,格罗索自知这辈子没干什么好事,下地狱在所难免。
“啊!”
格罗索大叫一声,但他匪夷所思地穿过了那道墙,他掉进了一个黑乎乎的隧道里。滚了好久,滚地七荤八素的格罗索着陆了,滚到了一滩冰凉的沙子上,四周依旧看不见一点光。噢,不,格罗索看见两只绿游游的大眼睛正踩着轰隆轰隆的脚步声向他撵来。
“妈呀,我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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