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如此,就请你把陈伯的小女儿放了,带他的大女儿回去吧。这契约里写得清清楚楚‘由陈贵之女作抵押’,并没有指明要陈伯小女儿作抵押,所以按长幼之序,你该带走的人是陈伯的大女儿。”
秦枫这番话使得整件事变得峰回路转,同时也出乎别人的意料。围观者中反应快的人,见他一句话就把目标从老汉小女转向“大女”都暗暗喝采,反应慢的竟无顾忌地喝采鼓掌,那场面真叫一个振奋人心。
壮汉听了秦枫之言,不由得看了一下“陈老汉之长女”见她虽然脸型不错,但却生就满脸麻子,丑陋异常。他顿时怒火心中烧,趾高气昂地大骂道:“臭小子,原来你是存心来捣乱的,你也不打听打听大爷我是谁,竟然敢来找碴。”
“啊!”
秦枫故作惊讶,微微一笑道:“说实话我还真不知道阁下是谁,不过看阁下这幅尊容,简直和河里王八有得一比。”
“小崽子,看来你的是活腻了!”
壮汉被气得面色铁青,“刷”地一下从腰间抽出明晃晃的大刀。
刀身在夕阳余晖的照射之下,发出了森森白光凛冽地向秦枫劈去,骇人的声势,令得地上的枯叶,四处翻腾。
眨眼之间,大刀便朝着秦枫的腰际,横劈过来,绚丽的刀光,似乎令得他身体四周的空间,都凝固了。无奈,毫无实战经验可言的秦枫,只好向后一腾,自刀光的隙间,避了开去。壮汉微微有些惊讶,想不到这十拿九稳的一刀,这小子居然能避开。他一下子赤红了脸,向前跨了几步,双手一舞,那柄大刀,以着同样的角度和姿势,再次向秦枫砍来。
“真是可悲且愚蠢的家伙,难道接连使出同样的招数还有用吗?或许不应该这么说他,也许他就会这一招半式而已。”
秦枫暗自自嘲了起来,眼看大刀即到腰间,已经掌握了大刀进攻的弧度的他麻利地将身子向右一侧,同时飞起一脚踢向壮汉的小腹。
壮汉没料到秦枫动作如此之快,猝不及防之下被秦枫当即踢中小腹,同时腹内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哇”地一声大叫,壮汉整个人直直地朝身后扑去五六米远,顿时摔得鼻血直流,其模样甚是狼狈。
看热闹的人见状不由一阵大笑,笑声中还夹带着些欢欣雀跃的掌声。壮汉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抬起袖子将鼻孔周遭的鼻血一抹,继而恼羞成怒地对着身后的手下咆哮道:“你们这群白痴,还傻愣着干什么,赶紧将小崽子给老子剁了。”
“是!”
顿时,凶相毕露的同伙齐声应道,随即放开了陈老汉之女,纷纷拔出腰间的朴刀,杀气腾腾地向秦枫扑了过来。
看热闹的人见这剑弩拔张的阵势,不约而同向后退去生怕伤到了自己。如此一来正好为秦枫腾开了施展枪法的空间。同伙们相互间对视了一眼,同时大喝一声,举起朴刀便向秦枫砍去。
“来吧,正好让爷爷试一下刚学的枪法。”
秦枫自信满满地大笑了一声,猛地将枪尖往地上一点,身体借助枪杆的弹力向空中高高一跃。半空中的秦枫脑袋向下,双脚朝天,双手不停地挥舞着梨花枪,只见枪影如朵朵梨花从上至下开在同伙们身上。
在秦枫落地的同时,同伙们手中朴刀也跟着接二连三掉到地上,发出“叮咛哐啷”的一阵清响,像小猫无意中踩到钢琴键。仔细一看同伙们握刀的手腕皆出现一条长长的血口,慢慢地血口中渗出丝丝鲜血。
“今天刺断你们手筋,算是对你们对今日强抢逼婚的小小惩罚。如果让我再看见你们欺男霸女的话就没有今日这么便宜了。”
秦枫目光冷峻地扫视了同行们一眼,然后大喝了一声:“还不快滚!”
做梦也没有想到秦枫枪法如此了得,壮汉与同伙吓得尿流,连滚带爬地掉头便跑。他们在奔跑的同时,还不时战战兢兢地回头张望,看秦枫是否追来。看热闹的人多数曾受过他们欺凌,见到这等场面,都大喊痛快不止,把平日里所受的气在此刻全部吐出来。
壮汉跑出许远,觉得已到了安全地带,突然停止脚步,狐假虎威地回头叫道:“小崽子,有种的你就在这里等着,看我家张爷怎么收拾你。”
秦枫将手一动,做了个出枪的动作以示恐吓。壮汉见秦枫又要动手吓得掉头就跑,脑袋正好与身后那名同伙相撞。撞得二人晕头转向,皆在原地莫名其妙地转了三圈。看热闹的人又是一阵哄笑。壮汉回过神来后用力踢了同他相撞那人一脚,然后飞快地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中。
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见此事已经解决,为了防止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秦枫混迹在人群中悄然而去。陈伯与他的女儿带着感激的神情不停地在四下散去的人群中张望,试图搜寻秦枫的影子。不过当所有人都离开后,依旧没有找到救命恩人的踪迹,他们在欣喜之余的同时,却流露出一丝遗憾的神色。
秦枫刚走几步,忽闻街道一头传来阵阵酒肉的香味,他这才发现肚子早已饿得“咕咕”作响。虽然此刻他已身无分文,但却实在忍受不住这香味的。心想活人岂会被尿憋死,吃了再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样的想法绝不是平庸,而是一种淡定,一种遇事的智慧处理的方式。
沿着香味传来的方向寻了片刻,秦枫的眼前一亮,一家名为“民以食为天”的酒楼赫然耸立在自己面前。这家酒楼与街上其他酒楼相比除了华丽、大气之外,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势,这种气势绝不是普通酒楼能拥有的。
这间酒楼一共三层,琉璃瓦盖顶,盘龙作石柱,雕梁画柱,尤其是那一块金漆招牌尤其抢眼,一看便是极尽奢华。在通往酒楼的大道上,铺着一张长长的红色丝绸地毯,直至酒楼内堂,就是这条地毯已经是价值连城。在大门两侧的金黄色的圆柱上分别雕刻着“人来人往齐聚一堂;各种佳肴与君品尝”的鲜红对联,横批正好是“民以食为天”这五个大字。
在对联正下方的大门两侧,分别站着两位脸蛋端正,身才苗条,衣着暴露的迎宾小姐。用秀色可餐一词来形容她们的俊美可谓是毫不夸奖,食之色也,看来这酒楼的老板十分精通生意之道。
看着这两位仪态万千的美女,秦枫突然想起了饱暖思之说。此时秦枫以自己的切身体会来证明这绝对是谬论,而且还是大大的谬论。虽然秦枫此刻饿得要命,但是如果能有机会选择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舍弃一顿美餐,而求眼前的美女。
可惜秦枫没有这个机会,唯有带着遗憾的眼光打量着她们凹凸有致的身材,以饱眼福。离秦枫较近的那名美女,见他这幅猪哥模样,不禁“噗嗤”一笑,神色中还带着一丝暖昧的挑衅。
“,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我,老子鼻血就要喷出来了。”
秦枫心中那个难受可谓是不言而喻,他用力吞了一大口口水,昂首挺胸地哼着那首失传已久的《流浪歌》装着视而不见的向酒楼大堂走去。
走进酒楼,方见内部整个布局和装饰都充满了地道的古香古色。大堂宽敞明亮,约有一千平方,堂中整齐地摆着四五十张桌子,其中大半以上桌子都坐满了人。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能有如此景象看来生意是相当不错。
秦枫初略看了一下,习惯性的找了一张靠墙的桌子坐了下来,然后将枪放在身后的墙上,虽然手轻松了许多,但心里增加了一些防备。因为这里是江湖,杀人不犯法的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