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并勇敢说:不
一天一同学参加打群架,问他为什么参加打架,他说:“YY喊的他”。我问他打架对吗?他说:“不对”,我说:“那你为什么去?”,他说:“我和他关系好,不去不够意思”,我说:“打架本身是错误的行为,你帮他打架,是助纣为虐,如果打成重伤害你们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对方把你打成重伤害或你把对方打成重伤害,你们这一生怎么度过,遇事不能讲哥们义气。”
我给他们讲了一个发生在当地的真实故事:M在一家饭店门口卖烧烤,他很感激饭店老板的恩情,让他有一个卖烧烤摆摊的地方,有一天,饭店老板和别人发生了矛盾,打了起来,M为感激饭店老板的恩情,上去助阵,帮饭店老板打架,结果他把对方打成重伤害,为此M除要民事赔偿外,还要负法律责任,最后被判刑好多年,这就是不明事理带来的后果。
任何时候不能感情用事,义气用事,害人害己。小事讲风格,同学们之间要互相谦让,互爱互助,大事讲原则,不能胡来,不能触动法律底线。有矛盾告诉老师家长,解决矛盾化解矛盾,而不能用打架方式来解决。
再者遇到这种事要明辨是非,勇敢说不,即使父母说的不对的也要明辨是非,错的也不能去执。
我又给他们讲了陶静的故事:陶静是一个年轻漂亮的近20的小姑娘,被一贩毒首领杨傅看中,于是对陶静大献殷勤,很快就俘获了陶静的芳心,陶静感到找到了真正爱她的人,找到了真正的爱情,当杨傅让她贩毒时,她先是犹豫,但为了所谓忠贞的爱情还是答应了,第一次就被抓住了,但她只要交待谁让她贩的毒,就可免除死罪,可她就是不交代,就连同监狱的另一个囚犯都说她:“这些贩毒的人那有什么真心,都是骗你这样的小姑娘的,我知道这里的规矩,只要在执行死刑前坦白说出,就可免于死刑”。可陶静就是不说,直至临执行死刑前。可那些毒贩逍遥法外,活得好好的。
为了所谓的爱情明知错都去做,一身试法,到死还被蒙在鼓里,害了自己,放走了贩毒团伙,是可悲又可恨。这就是为了私人感情什么违法的事都做并致死不只悔改造成的悲剧。
明是非,以大局为重,当自己利益与国家民族利益冲突时,不能像吴三桂那样一怒为红颜,引清入关,而要像文天祥那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像殷夫翻译并践行的裴多芬诗集《自由》那样: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为了国家民族可以抛弃自己的一切,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样你还会为所谓的感情私情而去违法乱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