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述北宋统治集团内部的党争历史
宋史·蔡京传》载:“时元祐群臣贬窜死徒略尽,京犹未惬意,命等其罪状,首以司马光,目曰‘奸党’,刻石文德殿门,又自书为大碑,遍班郡国。初,元符末以日食求言,言者多及熙宁、绍圣之政,则又籍范柔中以下为邪等,凡名在两籍者三百九人,皆锢其子孙,不得官京师及近甸。”
《宋史·蔡京传》中所列蔡京的“党人籍”问题,是蔡京被定为“奸臣”的一大主要“罪状”。这一罪状指责蔡京的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宋哲宗元祐年间的群臣被贬官放逐、死亡殆尽,而仍然下令列等他们的罪状;二是将以司马光为首的群臣指为“奸党”,又刻立元祐元符“党人籍”石碑于文德殿门内,还亲自书写成大碑文字,颁发全国各州郡;三是把在元符末年上书批评熙宁、绍圣新法政事的范柔中以下许多人列为“奸邪”;四是禁锢被列入两个党籍的309人的子孙,并且不准在京城及附近州县为官。
现根据有关史料记载,依照时间顺序,列述《宋史·蔡京传》中“党人籍”事件始末的一些主要史实,兼述北宋统治集团内部的党争历史,供方家研究分析,弄清事实真相。
一、元祐、元符“党人籍”事件的始末
《宋史·蔡京传》所说的“党人籍”事件,有其发生与发展的过程。它始于宋徽宗元符三年(1100),发生在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六月,于政和三年(1113)八月结束,历经13年又八个月。
元符三年(1100):(一)皇太后向氏听政,元祐党人复出,守旧派势力扩大;(二)清除朋党,革新派残遭贬窜;(三)蔡京被逐出朝廷,贬任地方官,又撤销官职。
正月十二日,宋哲宗驾崩,宋徽宗赵佶继位,皇太后向氏垂帘听政,共同处分军国重事,先后召回并重用一批被贬逐的守旧派大臣担任朝廷要职,并追复已故的守旧派重要人物官职,被时人称为“小元祐”。
二月二十一日,新委任的通议大夫、吏部尚书韩忠彦(系驸都尉韩嘉彦之兄,元祐年间曾任知枢密院事)升任门下侍郎;四月初八,又升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十月初四,再升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自三月起,经韩忠彦等人推荐,陈瓘、邹浩、龚夬、张庭坚、江公望、常安民、任伯雨、陈次升、陈师锡、张舜民等元祐党人陆续进入台谏。如:三月初七,召用权发遣卫州陈瓘任左正言,监袁州洒税邹浩任右正言,知洛州龚夬任殿中侍御史;四月初八,礼部尚书李清臣为门下侍郎,翰林学士蒋之奇为同知枢密院事;十一月十六日,观文殿学士安焘为知枢密院事;十一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范纯礼为尚书右丞。
四月二十一日,苏纯仁、刘奉世、王卖见、韩川、吕希纯、吴安诗、唐义问、王钦臣、杨畏、吕陶、张来、刘当时、吕希哲、吕希绩、贾易、刘唐老、黄隐、晁补之、黄庭坚、苏轼、苏辙、刘安世、秦观、程颐、郑侠等25人恢复职位,或调回内地。
韩忠彦、翰林学士曾肇(曾布之弟,因避嫌出任陈州知州)、张庭坚进言说:“以元祐生者已被恩,而死者殊未甄复,不有追复,孰慰幽魂?”于是,五月二十二日,下令给予已故的元祐党人文彦博、王王玉、吕大防、刘挚、韩维、梁焘、司马光、吕公著、孙固、傅尧俞、赵瞻、郑雍、王岩叟、范祖禹、赵彦若、钱勰、雇页临、赵君锡、李之纯、吕大忠、鲜于亻先、、孔武仲、姚面力、盛陶、赵、孙觉、杜纯、孔文仲、朱光庭、李周、张茂则、高士英、孙升等33人,给予追认恢复官职。五月二十五日,又下令归还司马光等致仕遗表恩泽。
元祐党人的重要人物苏纯仁与王安石变法的得力助手陆佃等人提出实行“清除朋党,结束党争”的策略,在元祐党人的势力逐渐得到扩大的情况下,便借机“迫不及待,里应外合”地贬窜章惇、蔡京、蔡卞等一批革新派人物,并想再次变更已在绍圣年间(1094——1097)至元符二年(1099)恢复施行的熙宁、元丰新法。
四月二十七日,宋徽宗下令撤销编类臣僚章疏局。第二天,吏部侍郎徐铎把已经编辑成书的臣僚章疏全部上交。辛酉,韩忠彦进言:“章惇当了宰相后,专门设立了机构,将臣僚所上奏疏分类编排,挑出语言相像的,指控他们为诽谤,先前应诏上章疏的人大多数都受处罚。”韩忠彦希望立即下诏撤除编类局,把所有编集的文书,都收到宫里去。中书舍人曾肇也说:“自绍圣二年冬设立编类局至今,已经有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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