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临默然。
这些人情世故,他岂能不懂,只是懒得去做,也没有必要去做。最主要的因素还是他对孟秀兰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沈临最后一个离开阳光大厦。
他走出电梯的时候,一眼瞥见唐曼秋上了她那辆保时捷跑车,风驰电掣而去。
沈临出了公司院子,默默走在马路牙子上。
他刚要继续采用“疾行快走”来锻炼体能,眼角的余光发现一辆黑色的奔驰商务车跟了上来。
他心头一动,隐隐猜出大概是麻烦来了。
他嘴角上挑,掠过一抹冷酷。
既然有人不怕死,那就来吧。
他放弃锻炼,用正常人的速度行走着。
他心里很明白,这可能就是康建派来的打手。他们要动手,肯定会选择一个相对偏僻的地方,这里是闹市区,他们不敢明目张胆。
沈临沿着这条东西向的马路一直走下去,拐了一个弯,故意走向了一条行人车辆稀少的小分支岔路。
果然,那辆黑色的奔驰商务车奔驰过来,一个急刹车,发出刺耳的声响。
紧接着,从车上跳下四五个彪形大汉来,个个都手持橡胶辊。
四五个人手持橡胶辊气势汹汹地包围过来,将沈临团团围住。
沈临倒背双手,神色淡然,傲然而立。
不要说这区区四五个打手,就是前世被四五十个职业杀手围攻,沈临的眼皮都不带眨一下。
“你叫沈临?”为首的一个打手恶声道。
沈临笑了:“我就是。赶紧动手吧,我都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说话间,沈临突然一个箭步窜过去,抓腕、挥拳同时完成,为首的这个打手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一拳撂倒,脸上鲜血横流,手里的橡胶辊都沈临夺了过去。
沈临这一拳用了三分巧劲、七分力量。这也就是这具身体的力量有限,否则的话,打手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其余的打手暴躁如雷咆哮着冲过来,橡胶辊挥舞。
沈临纵身跃起,爆喝一声,手里的橡胶辊泰山压顶一般击打在其中一个打手的背上,发出一声爆响。打手惨呼连声,一头扎倒在地。
说时迟那时快,沈临猛然左侧挥棍,左侧的一个打手又被击中手腕,当即手腕骨折,手里的橡胶辊掉落在地。
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五个打手已经被沈临放倒了三个。
而且,他下手之狠、出手之快、力量之强,让“硕果仅存”的两个打手冷汗直流,根本不敢再冲过来,最后索性撇下三个同伙,逃上了车窜去。
沈临一脚踩在了被他击中手腕蜷缩在地上呻吟的打手痛处,这是多么狠的一脚啊,打手发出杀猪般的嚎叫,马路那边的行人被惊动,很多人停下脚步开始围观。
“谁让你们来的?是谁指使你们?说!”沈临手里的橡胶辊指着打手的面部,神色冷酷无情:“我只问一遍,你可以选择不回答,但我不保证你的另外一条手腕会完好无损。”;